关于开展2026年校级智慧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1-19 点击数: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落实《山东省“人工智能+教育”实施方案》及《烟台理工学院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试行)》有关要求,持续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进一步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构建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以智能技术为支撑的现代化课程体系,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烟台理工学院智慧课程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将课程作为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把智慧课程建设作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育人质量的重要抓手。通过新一轮智慧课程建设,系统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全流程深度融合,促进教学理念、教学模式、学习方式和评价方式的整体变革,构建“师—生—机”协同、智慧共生的课程教学新生态,全面提升课程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成效,助力高等教育创新发展。

二、建设要求

智慧课程秉承“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以PBL为基本教学范式,融合生成式人工智能等前沿信息技术,基于教学资源、教学工具和教学环境,通过AI大模型、大数据及虚拟技术等对教学设计与内容、教学场景与资源、教学模式与学习方式、学情分析与教学评价等进行改革创新,为学生提供更加灵活的学习体验,全方位提升课程教学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1.智慧教学资源:建设或集成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包括但不限于高质量视频微课、富媒体课件、智能题库、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学科前沿动态库等。资源应系统化、模块化,支持个性化推送与智能检索。鼓励联合企业引入或开发AI助教、智能评测工具等新型资源。

2.智慧教学模式:全面推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积极探索基于智慧教学平台(如超星、学堂在线等)的项目式学习、翻转课堂、探究式学习、协作式学习等新型教学模式。鼓励以真实问题为导向的项目实践,结合智能技术的个性化支撑与过程赋能,有效利用平台的学情分析、课堂互动、即时反馈等功能,实现精准教学与个性化辅导。鼓励开展跨校、跨区域的“智慧课堂”同步教学实践。

3.智慧学习评价:建立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多元化、过程性学习评价体系。鼓励综合运用在线测验、作业、讨论、项目报告、学习过程数据等多维度信息,实现对学生学习成效的动态评估。推广基于人工智能的作业自动辅助批改、论文查重与初步分析、技能智能评测等应用。

4.智慧教学环境与工具:熟练掌握并充分利用学校提供的智慧教室、虚拟教研室、在线教学平台及各类智能教学软件工具。鼓励教师开发或利用智能体、教育大数据分析模型等创新工具,服务于课程教学、学情诊断与教学决策。

5.课程团队建设:课程负责人须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信息化教学能力。通识教育课程团队成员不超过7人(含课程负责人),其他课程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含课程负责人),团队应定期开展智慧教学研讨与培训。鼓励邀请行业专家、技术专家参与课程设计或教学。

6.课程思政智慧融合:将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数字化教学资源与线上线下教学活动中,创新思政教育呈现形式,运用技术手段增强思政教育的感染力与实效性,实现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的深度融合。

7.持续改进机制:建立基于教学平台数据和学习者反馈的课程持续改进机制。定期分析教学数据,评估教学效果,动态优化教学内容、教学策略与考核方式,形成课程质量提升的闭环。

三、申报要求

1.课程是专业核心课程、通识类课程或能反映区域产业发展需求、体现四大学科专业集群特色的其他类型课程,鼓励跨学科融合与特色创新。

2.专业核心课程申报以专业为单位,每个专业推荐2-4门;通识类课程以教研室或部门为单位,每个单位限推荐2门。

3.课程负责人是主讲教师,且讲授该课程至少1个完整教学周期(新上专业的核心课程除外)。

4.属于学科专业集群中核心专业的专业核心课,校级以上示范课、一流课等建设基础较好的课程优先申报、资助。

5.智慧课程建设周期原则上为1年。

四、验收要求

1.建设内容涵盖课程门户、课程定位、课程目标、课程设计、知识图谱、知识模块、课程资源、知识点微课、任务引擎等核心要素。

2.智慧课程应在结题之前应用于本校课程,基于项目式学习框架开展教学,并形成至少2个AI 助教典型教学案例,同时需录制3节完整的课堂教学实录(45分钟)。

3.完成知识图谱、问题图谱、能力图谱、思政图谱构建。

4.提交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课程PPT、试题等基础课程资源。

五、材料报送及申报安排

1.课程负责人填写《烟台理工学院智慧课程立项建设申报书》(附件1)(一式三份)和佐证材料(一份);

2.学院(部)推荐:3月16日(周一)11:00前,各学院(部)为单位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申报书、佐证材料和汇总表(按推荐顺序排列),电子版请以“学院名称+申报书/汇总表”命名,并发送至704584820@qq.com。纸质版交至三教S427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6915035),逾期不予受理;

3.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公示评审结果;

4.学校将围绕智慧课程改革与建设不定期开展各类研讨、经验交流活动,由各教学单位和示范课团队对课程改革与建设进行经验交流分享;邀请校外专家进行指导与交流。





烟台理工学院版权所有   传真:0535-6915078   招生咨询:0535-6915009  鲁ICP备17042781号-3    鲁公网安备 37061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