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明确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本省域内予以通报,减少其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由省级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结合学校工作实际,为确保我校2026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特下发此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学期毕业论文(设计)采用“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https://vgms.fanyu.com/的方式进行,具体操作步骤见“维普毕业论文系统操作手册”及视频演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原则上按照往年进度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提交时间和答辩时间也基本与往年一致,指导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研究内容和时间进度进行适当调整。
二、论文撰写期间,要强化指导教师主体责任,所有毕业论文加强指导,并做好指导记录,确保学生能够顺利完成论文。指导教师要通过各种方式(电话、QQ、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
三、鼓励学生自主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研究和写作,积极查阅文献,撰写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实验方案和论文绪论等一系列工作。学生与指导老师也应建立联系机制,定期与指导教师沟通,听取指导建议,汇报论文(设计)进展。
四、各二级学院应参照学校下发的《烟台理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修订)》(烟理工校字〔2024〕51号)、《烟台理工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评选办法(修订)》(烟理工校字〔2024〕52号)、《烟台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烟理工校字[2022]17号)等文件精神,开展毕业论文(设计)。
五、各学院如有需要,可依据学校下发的文件,根据各个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实施细则并保持统一。学院制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实施细则须报教务处进行电子备案。若各学院未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实施细则或者制定了实施细则未报到教务处和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备案,则必须按照《烟台理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修订)》文件执行。各学院自己制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实施细则严格遵守一个基本原则:保证在合格评估中,毕业论文不出现任何问题。关于学院制定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实施细则(电子版)上交时间定于2026年3月上旬。
每年6月初为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间,各学院务必于6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前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以确保学生按期毕业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