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烟台理工学院“三元驱动”教育教学改革暨“三个百千工程”实施方案》,扎实推进第三元“应用创新驱动”改革任务落地见效,畅通应用创新成果向教学资源转化的长效路径,根据《烟台理工学院教学资源转化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启动2026年度教学资源转化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金定位
基金专项支持教师将已完成或取得实质性进展的高质量应用创新项目,按照教育教学规律进行教学化改造与转化,形成能够进入人才培养方案、课堂教学、实验实训和毕业设计(论文)等培养环节的实体性教学成果。重点支持真实项目进课程、真实成果进教材、真实问题进实验实训、真实场景进毕业设计、真实数据进数字资源五个方向的成果转化,具体支持领域与转化要求见《管理办法》。
二、申报要求
(一)资助类别。基金设重点资助项目和一般资助项目两类,实行“成果定类、按类资助”。
(二)负责人条件。项目负责人须为学校在岗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近三年无教学事故、学术不端及科研诚信不良记录。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学科组建项目团队,鼓励吸纳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在校学生共同参与。
(三)依托项目条件。申报项目须以高质量的已完成或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应用创新成果为基础,符合《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之一,并提供合同、到账经费凭证、结题或验收证明、知识产权证书、成果转化合同等相应证明材料。
(四)转化基础条件。申报时须已完成转化可行性论证。拟转化项目应技术路线清晰、教学素材完整(含真实案例、项目数据、图纸文档、系统平台或工艺流程等),无涉密事项;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须取得合作方书面同意,并完成脱密、脱敏处理后方可进入教学环节。
三、申报安排
(一)申报时间。2026年10月28日至11月15日。
(二)申报程序。教师个人(团队)申报,填写《烟台理工学院教学资源转化基金项目申报书》,连同证明材料报所在单位;各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原则上各单位每批次不超过3项,填写《烟台理工学院教学资源转化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务处进行形式审查后,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评审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发文立项。
(三)申报材料。
1. 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汇总表(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2. 依托项目证明材料(合同、到账经费凭证、结题或验收证明、知识产权证书、成果转化合同等)复印件;
3. 合作方同意转化证明、脱密处理证明(如有必要);
4. 拟建成果样例(教材章节样稿、课程大纲草案等)。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基金项目申报作为落实“三元驱动”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应用创新成果反哺教学的重要抓手,广泛动员、精心组织,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切实把好立项入口关。
(二)申报人须对材料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已立项的终止项目并追回经费,情节严重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三)目前正在建设中的课程、教材及其他教学成果、已获得其他经费支持的成果,不得以同一成果或实质性相同内容申请本基金资助。
(四)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和保密事项的,须提前与合作方沟通并取得书面授权,严禁将涉密、未脱敏内容直接用于教学。项目转化形成的教学资源,其知识产权归属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依托基金产出的各类成果,均须标注“烟台理工学院教学资源转化基金资助项目”字样;成果须实际进入课堂教学、实验实训、实践环节或毕业设计(论文)等培养环节运行,不以资源库、素材汇编、工作总结等软性材料替代。
联系人:张静,联系电话:0535-6915035,电子邮箱:yitjxy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