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烟台理工学院教材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要求,为规范我校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材管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工作
(一)选用原则
1.凡选必审,所有教材须通过审核方可选用。
2.凡开设与“马工程”重点教材相对应课程的哲学社会科学专业,必须把“马工程”重点教材作为指定教材统一使用。(参考附件1)
3.选用教材需为最新版教材。
4.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省部级以上获奖的优秀教材。
5.符合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大纲,便于课堂教学。
6.外文原版教材需选用国内合规引进版本,严格政治审查。
7.严禁选用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内容陈旧或包销的教材。
(二)选用流程
1.基层初选:
基层教学组织组织授课教师集体讨论提出初选意见,填写《教材选用申请表》(附件2)并附样书,报学院(部)教材工作小组。
*本学期选用的教材都需要填写《教材选用申请表》*
2.学院审议:
(1)学院(部)教材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审读,集体审议通过后完成信息采集并录入综合教务系统,操作方法参考《教材选用操作说明》(附件4)。
(2)学院党组织进行政治把关,填写《审议决议表》(附件3)。
(3)教学秘书于6月22日前通过综合教务系统完成教材指定工作,操作方法参考《教材选用操作说明》(附件4)。
3.学校审核:教务处汇总后提交学校教材选用委员会审核、公示,经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及党委审批。
(三)其他要求
1.境外教材是指学校用于教学(含公共课、专业课、实习实训等各类课程教学)的境外原版图书、经授权在境内影印或翻译出版的图书,外国作者在中国大陆出版的教材(含外文版和中文版)及中外合作编写的教材,包括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资料,如教材配套的音视频资料、图册等。
2.“马工程”教材直接通过“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申请,无需填写申请表。
3.自编教材需按《烟台理工学院教材管理办法(修订)》要求,通过教材审核后方可选用。
4.同一课程须统一教材版本,确需补充讲义等资料需按流程申报。
二、自编教材申报工作
1.主编填写《教材编写申报表》(附件5)《编写人员党组织审核表》(附件6)。
2.学院教材工作小组审核后,将表格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于6月22日前报教务处。
3.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启动编写。
三、自编教材出版审核工作
1.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审批通过编写的教材,主编填写《自编教材审核与选用审批表》(附件7)。
2.学院教材工作小组审核后,将教材书稿纸质版(5份)、《审批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于6月12日前报教务处。
3.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出版及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