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理工学院关于开展第一批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2-31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做好合格评估准备工作,根据《烟台理工学院关于开展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评选工作的通知》(烟理工校字〔2025〕4号)等文件要求,学校于2025-2026学年对各二级学院推荐的校外实习基地共11个开展专项检查验收,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收准备阶段

(一)确定验收对象与范围

依据校外实习基地建设规划、合作协议期限及年度运行情况,筛选需检查验收的实习基地名单,明确验收对象涵盖不同专业类别、合作模式(如共建型、协议型)及运行年限的基地,确保验收范围全面。

(二)组建验收工作组

人员构成:组建若干验收小组,每组3-5 人,成员由学校督导专家组成检查工作组,保证验收人员兼具教育教学专业性与行业实践洞察力。

分组原则:遵循 “均衡匹配、专业对口” 原则,结合验收基地的行业属性、专业关联度及地域分布,对验收人员进行分组。同一小组避免集中验收同一二级学院合作的基地,每组至少配备 1 名与基地专业相关的骨干教师或行业专家,确保对基地实习教学环节的精准评估。

(三)制定验收计划

明确任务分工:为各验收小组分配具体验收基地名单,明确每组的验收任务、时间节点(含现场验收时间、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及负责人,确保责任到人。

统一验收标准:提前制定《烟台理工学院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验收指标》,明确验收指标(含基地硬件设施、实习方案制定、指导教师配备、学生实习效果、合作共建成果等)及分值权重,发放至各验收小组,组织小组人员开展验收标准培训,确保各组验收尺度统一。

筹备验收材料:提前收集需验收基地的基础材料(如合作协议、年度实习总结、学生实习报告、基地运行台账等),整理后分发至对应验收小组,供小组提前熟悉基地情况,针对性制定现场验收问询提纲。

二、分组现场验收阶段

(一)前期沟通衔接

各验收小组在现场验收前3~5个工作日,与对应实习基地负责人取得联系,确认现场验收时间、地点及需基地配合准备的材料(如基地设施清单、实习学生考勤记录、企业指导教师资质证明等),同时告知验收流程及重点关注内容,确保基地提前做好准备。

(二)现场验收实施

听取基地汇报:由实习基地负责人围绕基地建设情况、与学校合作开展的实习教学活动(含实习安排、课程对接、联合教研等)、运行保障措施(如安全管理、经费投入)、学生实习成效(含就业转化率、企业满意度)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内容进行汇报,验收小组可针对汇报内容现场提问。

实地考察调研:验收小组实地查看基地的实习场地(如生产车间、实训工位、教学研讨室)、硬件设施(如设备配置、安全防护措施)、生活保障区域(如有)等,核实基地硬件条件是否满足学生实习需求;观察现场实习学生的操作过程、实习氛围,初步了解学生实习状态。

查阅相关材料:对照验收标准,查阅基地提供的合作协议、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实习报告(日志、周志)、实习成果支撑材料(与实习相关部分)等材料,重点核查实习教学环节的规范性、材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

座谈交流访谈:分别组织基地企业指导教师及学校派驻的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学生代表开展座谈。与指导教师沟通实习教学方案执行情况、学生指导难点及校企协同育人建议。与学生交流实习内容与专业的契合度、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情况、对基地指导与保障的满意度,全面了解基地实习教学的实际运行效果。

现场反馈沟通:验收小组结合汇报、考察、查阅材料及座谈情况,现场向基地负责人反馈初步验收意见,指出基地建设中的优势与存在的问题,听取基地的说明与整改意向,同时做好现场沟通记录。

(三)现场资料留存

验收小组在现场验收过程中,对基地硬件设施、实习场景、查阅的关键材料等进行拍照或录像留存,详细记录验收过程中的关键信息、发现的问题及初步评估意见,由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作为后续验收结果评定的重要依据。

三、验收结果汇总阶段

各验收小组在完成所有分配基地的现场验收后,于5个工作日内召开小组内部评议会议,结合现场验收记录、评分标准,对每个基地进行量化打分,综合讨论后形成小组验收意见(分为 “优秀”“合格”“限期整改”三类),并撰写验收报告,附相关佐证材料(现场照片、记录、评分表等)。

教务处对汇总后的验收结果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检查验收流程的规范性、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及材料的完整性,确保验收结果客观公正。

四、验收后续处理阶段

(一)结果公示与反馈

公示:将审批通过的验收结果在学校官网、教务处及二级学院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接受学校师生及实习基地的监督,公示内容包括基地名称、验收等级、主要评价意见。

反馈:公示无异议后,各验收小组负责将验收结果及具体整改意见(针对 “限期整改” 基地)书面反馈至对应实习基地,同时抄送学校相关部门及二级学院,明确整改期限(一般为 1-3 个月)及复查要求。

(二)分类处理措施

优秀基地:学校予以表彰并授予 “优秀实习基地” 称号,在后续合作中优先支持基地开展共建项目(如联合科研、课程开发),优先推荐学生前往实习就业。

合格基地:纳入学校合格校外实习基地名录,保留合作资格,要求基地持续优化实习教学条件,学校定期对其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测。

限期整改基地:由对应二级学院牵头,与基地签订整改协议,明确整改内容、措施及时间节点;整改期限届满后,由原验收小组或指定小组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纳入合格名录,复查仍不合格的按 “不合格” 处理。

(三)总结与改进

教务处牵头对本次分组验收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如部分基地实习指导力量不足、校企合作深度不够等),分析问题成因,结合验收经验优化后续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标准、合作管理机制及验收流程,形成《校外实习基地检查验收工作总结报告》,为学校后续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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